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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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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推动我区非公经济新跨越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刘延东国务委员先后亲临厦门视察,发表重要讲话,对项目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出殷切期望。中央领导同志强调指出,:“要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窗口和示范作用,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厦门要继续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发挥特区作用,创造新的经验”。

《若干意见》为建设海西经济区指明方向,明确重点,提供支持,尤其是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对我市经济建设更有重大现实意义,对我区进一步深化、促进建设全国强化区具有极大推动作用,对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予以极好的机遇。正当全国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众志成城共克金融危机之际,全面贯彻《若干意见》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尤为重要。为此,我工商联(商会)全会上下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若干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要求,并将其作为统帅我区非公经济发展的行动指南。坚持“可续发展,四求先行”,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报导,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的精神。

充分发挥我会的月刊、季刊、网站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四求先行”的活动主题,充分发挥我区民营经济在海西建设中的作用,把区委书记郑云峰同志在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穿在各项工作中。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活动主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首先要致力先行。要把科学发展的先行体现在各项工作中,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办法和成效应对危机。在抓好应对危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同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危机之后的发展新天地。要主动对接“6·18,打通企业与技术源的通道、科技人员与企业相结合的通道,积极引进国内外智力,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管理和保护。努力为在海西“两个先行区”中求先行,当先锋,走前头,作出新贡献,进一步推动我区非公经济新跨越。

三是加强联谊沟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充分利用我会会员企业的招商平台,发挥我会企业家在外的资源网,互通信息,共惠共利。加强与异地友好商会和异地闽商的交流,结合“9.8”贸洽会的有力时机,走出去,请进来,大力宣传我区的区位优势及优惠政策。积极与各街道商会、行业协会对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四是认真开展调研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深入会员企业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面临的新问题,并通过适当渠道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意见和诉求,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

五是发挥助手作用,服务民营经济实现科学发展。

要善于利用商会网站和信息渠道的优势,积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信息、人才交流培训、法律事务咨询、对外交流联络、企业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促成开好政府于企业家恳谈会及政府部门对口联系活动,搭建党和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沟通的平台,做好牵线搭桥工作。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职称评定工作和人才招聘工作。要定期不定期举办政策培训和讲座。借助商会活动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交流、洽谈合作的机会。

六是用科学发展观引导会员企业健康发展。要在会员企业中开展了“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引导会员企业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建立新型劳动关系,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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